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相关法规,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如下情况 :
-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:由于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利、专有技术,或者公共服务项目有着特殊要求,所以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获取。具体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一是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、专有技术或服务是基于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,而非采购人主观意愿;二是相关专利、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;三是因为该专利、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,所以只能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提供。
-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:不可预见的情形通常是指采购人开展采购活动时,因重大自然灾害、影响安全稳定的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,造成项目变为紧急性的。但如果是因采购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具有紧急性的,不具备不可预见性,不能适用该条款。
-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:若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货物或服务以满足配套要求,添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%。